政策法规
发表时间:2020-08-31 11:24
津政办发〔2020〕2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
试验区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5日
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
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
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是国家赋予天津的重大科技任务,是建设“天津智港”、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先锋城市的关键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贺信精神,高标准建设天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人工智能试验区),根据《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科技部关于支持天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19〕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大力实施人工智能试验区“三一三三三”行动计划,以加强重大应用场景落地、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三大目标,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一个核心,以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三大示范为重点,实施智能赋能制造、产业集群培育、政策创新突破三大工程,强化组织领导、人才引育、环境营造三大保障,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新政策、新模式,为本市人工智能发展不断增创算力优势、彰显制造优势、释放场景优势、厚植生态优势,加快推动“天津智港”建设,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先锋城市,为全市引育新动能、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国家使命、天津特色。围绕国家重大布局,紧密结合天津实际,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体现作为,将天津建设成为国家人工智能重要支点,为落实国家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
——系统布局、重点突破。统筹部署、分步实施、连续推进,在人工智能核心区域、重点区域、特色区域进行重点布局和支持,形成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的区域经验做法。
——技术驱动、应用牵引。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集全球创新资源,加强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强化变革性、颠覆性技术布局,推动智能科技与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智能化水平。
——先行先试、创新探索。在人才引育、创新创业、伦理规范、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完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相关部门在人工智能重大平台、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支撑引导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要素流动、主体培育、产业聚集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共同发力构建人工智能发展良好生态。
三、建设目标
到2024年,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综合支撑力、产业聚集力、创新创业活力大幅提升,成为引领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在智慧城市、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等重点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加速重大应用场景落地,提升综合支撑力。在智能制造、智慧港口、智慧城市等方面打造天津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高水平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加快人工智能、车联网、区块链等应用场景建设,打造100个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引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
——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提升产业聚集力。培育10家百亿级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50家以上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企业,形成3至5个千亿规模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快集聚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10个以上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或团队、100名领军人才、1000名高端研发和技术人才,为构建人工智能领域创新生态、产业生态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打造“1+3”国家级标杆示范区,促进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落地
凸显中新天津生态城在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建设中的核心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三大示范作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新地标,引领本市人工智能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1.打造智慧城市建设的国家级标杆区。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实施“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国内智慧城市标杆。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推动智慧能源小镇、5G示范应用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智能化,促进信息化与绿色化在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交通服务、公共服务、居民生活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高城市治理水平、降低城市治理成本、促进居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推动城市治理更加精细化、现代化、智能化、人性化。建设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构建城市大数据汇聚平台,提升数据资源纵横联动和创新应用能力。围绕“医、食、住、行、乐”等方面开展城市服务创新应用,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高度融合,形成成熟的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建设经验和模式。(中新天津生态城、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自主算力引擎的国家级领航区。保持自主可控产品技术水平与国际主流同步,建设国产自主可控产业链、应用环境和产业生态,支持天津超算中心、麒麟软件、天津飞腾、曙光信息、华为鲲鹏和昇腾生态创新中心、长城自主创新基地、滨海新区信息技术创新中心、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等科研机构、企业,通过典型示范推动通用计算和人工智能等自主可控软硬件核心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吸引聚集上下游优势企业,形成国产基础软硬件天津产品群,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强化平台和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推动新一代超级计算平台建设,推进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成立天津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委员会,加快构建产学研用自主创新联盟,以最先进的服务端智能算力,加速催生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为新基建输出核心算力和核心生态。(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智慧港口的国家级示范区。加快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谋划实施天津港重大项目,建设海陆联运、辐射“三北”地区的集疏运项目,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港口各领域深度融合。推进5G网络、高精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打造港口智慧大脑,构建港航大数据服务、运营与创新协同平台。新建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加快大型装卸生产设备的自动化升级,开展无人驾驶集卡规模化应用。推进港口业务单证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港航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造关港集疏港智慧平台,探索天津智慧港口实践模式,开展区块链技术在天津口岸跨境贸易业务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实现智能技术、信息技术与天津口岸跨境贸易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构建港口业务创新共享生态圈。(天津港集团、天津海关、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车联网应用的国家级先导区。创建天津(西青)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规模部署蜂窝车联网C—V2X网络,在重点区域开展交通设施车联网功能改造和核心系统能力提升,推动车联网安全管理、通信认证鉴权体系和信息开放、互联互通的云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西青区、东丽区、海河教育园区等区域,深度挖掘多场景应用与服务,探索自主接泊、环卫作业车、园区物流车、公交车等智能化、网联化应用,构建开放融合、创新发展的产业生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行业关键急需标准制定和验证,加强测试评价体系建设,促进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完善。(西青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三大工程,构建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
1.实施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工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打造智能制造新样本。开展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为本市建设“一基地三区”赋能。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汇聚基础制造资源,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创新应用。实施制造新模式示范工程,推广流程智能制造、离散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实施智能制造装备与系统创新示范工程,突破10种以上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成套装备、核心工业软件。实施行业示范工程,加快培育智能制造产业链集成商,为重点行业提供集成方案。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成100项以上市级智能制造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坚持引育并重,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新兴产业集群。引育一批产业链前端的创新性项目和龙头企业,支持曙光、麒麟、五八、滴滴、腾讯数码、狮桥集团等企业成长为百亿级以上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建立相对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吸引更多上下游企业落户天津,打造产业链本地化配套集群。以人工智能“七链”等为抓手,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互为应用场景、互为供求协同发展,加强多层次间的技术和产品兼容适配工作,促进产业链节点之间的技术互动、协同发展,形成整系统应用、全链条发展。强化优势产业链条和供应链条,汇聚产业资源、创新资源,提升产业链条和创新链条要素供给能力。聚焦完善重点产业链和布局重点领域,延伸产业链,打通供应链,融通资金链。培育一批专业化、高端化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具附加值的产业链条,支持以三六零为龙头的网络安全产业集群、以云账户为代表的营利性服务业产业集群等成长为千亿级产业集群。鼓励设立和培育人工智能联盟、协会、学会等,定期开展交流研讨,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产业链联合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人工智能政策创新突破工程。加快建立人工智能的治理框架及伦理指南。建立公平公正、包容共享、有序竞争的人工智能治理环境,树立安全可控、尊重隐私、和谐友好的伦理标准。依托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等高端智库,构建人工智能治理平台,聚焦伦理的规范性和技术的健壮性研究,推动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方面的学术研究与成果应用,促进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技术供给。建立人工智能产品及应用的综合检测与评估机制,加强前瞻预防与约束引导,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发展。加强开放协作,打造跨学科、跨领域、跨地区、跨国界的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三大保障,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由天津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制定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总体路线,提供战略咨询。各区成立建设工作组,强化市区联动,负责对接各项事务落地。加强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严格督查考核,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人才引育。布局人工智能学科建设,形成高度关联、贯通融合、持续创新的人工智能创新研究体系,发挥创新发展聚集区产教融合发展优势,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的成果转化。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新机制,探索面向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学科跨界整合、产业和高校多主体参与合作、校内外和国内外开放办学的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依托本市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培养人工智能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关键领域精准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全面增强人才核心作用。(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津南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环境营造。强化世界智能大会的平台作用,聚焦更为丰富、更为高端的国际资源,大力推进国际资源集聚和国内资源集聚双向发力,打造高端人工智能资源聚集区。建设开放包容多元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实施“数据驱动+基础设施驱动”双驱动战略,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一批智能网联车运营试验区、线上经济或无人经济试验区等,形成多点支撑发展的局面。强化人才、资金、平台等的支撑,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人工智能持续健康发展。(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